AIR FEET PARKOUR
首頁
關於我們
瞭解跑酷
社團簡介
組織系統表
歷屆社長
幹部名單
>
106級幹部名單
107級幹部名單
108級幹部名單
110級幹部名單
活動介紹與花絮
移地訓練-跑酷宅南
移地訓練-跑酷中遊讚
期末社員大會-跑趴超酷der
期初社員大會-流露新聲
南部社團嘉年華
移地訓練-跑出屏頸
社內事務
行事曆
>
106學年第二學期行事曆
107學年第一學期行事曆
107學年第二學期行事曆
組織章程
社團財產
社團帳冊
聯絡方式
首頁
關於我們
瞭解跑酷
社團簡介
組織系統表
歷屆社長
幹部名單
>
106級幹部名單
107級幹部名單
108級幹部名單
110級幹部名單
活動介紹與花絮
移地訓練-跑酷宅南
移地訓練-跑酷中遊讚
期末社員大會-跑趴超酷der
期初社員大會-流露新聲
南部社團嘉年華
移地訓練-跑出屏頸
社內事務
行事曆
>
106學年第二學期行事曆
107學年第一學期行事曆
107學年第二學期行事曆
組織章程
社團財產
社團帳冊
聯絡方式
第一章 - 總則
第一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跑酷社(建工校區)」以下簡稱本社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跑酷社(建工校區)社團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社以本校學生為服務對象,推廣跑酷(Parkour/Free-Running)運動;在安全為前提之下,學習如何協調與控制身體、
力量及克服恐懼,進而開發身體的潛能為宗旨。
第三條
本章程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設置及輔導辦法」訂定之。
第四條
本社社址設於「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建工校區學生活中心5樓」。
第二章 -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凡本校日間部大專生認同並願力行本社宗旨,經辦理入社手續並繳納該學期之社費後即可成為本社社員。
第七條
社員名單須於每學期期初或期末社員大會時更新並公布之。
第八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一、行使選舉權。
二、優先參加本社社課及各項活動。
三、其他應享之權利。
四、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第九條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
一、欲使用器材均需遵守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器材之器材管理辦法。
二、
宣揚本社各項活動。
三、
維護社團財產與榮譽。
四、
遵行社內決議。
五、
如期繳交社費。
六、
協助各項社務之推行。
七、
遵守本章程。
第十條
本社團社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按其情節之輕重予以警告或停止其應享受權利:
一、
不遵守本章程或會議決議履行義務者。
二、有妨礙本社名譽、信用、活動行為者。
第十一條
本社團社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以退社:
一、因畢業、退學、轉學及休學等特殊狀況喪失學籍者。
二、主動要求退社者。
第十二條
待退社原因消滅後,乃得照本章程入社。
第四章 - 會議
第十三條
本社會議分為期初與期末社員大會及幹部會議。
第十四條
社員大會由社長或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連署請求召集舉行,與會者為本社幹部、本社社員與輔導老師;
舉行目的主要為公布或議決重大社務。
第十六條
幹部會議依情況由社長召集舉行之,與會者為本社幹部;舉行主要目的為公布或議決日常社務及臨時社務。
幹部會議應有全體幹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方式以出席幹部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如因特殊情況無法與會者須於會議通知單發布後立即向該會議主席請假。
第五章 - 社員大會
第十七條
社員大會由全體社員組成,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及補選社長。
二、修訂本章程。
三、議決重要事項。
四、否決幹部會議之相關決議。
第十九條
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社長召開之,必要時得由全體社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連署請求,
召開社員大會臨時會議; 社員大會應有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方式以出席社員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第二十條
若社長無法履行職務時,由副社長繼任至任期屆滿;社長、副社長均無法履行職務時,由其他幹部召開幹部會議
遴選臨時社長代行其職權,並召開臨時社員大會補選社長。
第六章 - 組織權限
第二十二條
本社下設社長、副社長、總務組長、文書組長、美宣組長、活動組長、教學組長、網管組長、機動組長。
第二十三條
社長經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選出、其餘幹部由社長指派。
社長、副社長及其他幹部之權限及任期如下:
一、社長
:對外代表本社,對內處理社務並協調各部之工作。
二、副社長
:協助社長執行職務。
三、總務組長
:負責本社一切收納、支出、預算、報銷、購買等各項事務,且須製作社團經費支出收入之帳冊,
包括一般經費收支情形、活動經費收支情形以及指導老師終點費給付情形。
四、文書組長
:負責本社對內或對外之會議記錄、及各項有關行政文書之事項的制定、整理與保存。
五、美宣組長
:負責本社一切有關美工的海報、傳單、佈置設計等事務。
六、活動組長
:負責構思社團活動。
七、教學組長
:負責擔任社課的輔助教學者。
八、網管組長
:負責建構本社的社團網頁、宣傳及更新內容。
九、機動組長
:負責協助各幹部平時之工作處理,在活動時則支援各單位工作。
十、上述之所有幹部任期依學校制度所訂定。
第二十四條
社長、副社長及其他幹部若有違反本宗旨及本章程,可由全體社員三分之二連署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出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而罷免。
第二十五條
本社為維持社務順利發展,得以依照該屆社長需求增減前條所列之職位。
第七章 - 經費及器材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社員繳納之社費: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標準視該學期行事計畫及社員人數而定,須在幹部會議中議決,
並在社員大會公佈之。
二、學校補助款。
三、學生會補助款項。
四、特別捐款。
五、廣告贊助費。
六、前屆移交之款項。
七、表演所得之費用。
第二十七條
經費由總務組收取管理,須定期於社員大會公布經費收支狀況。詳細規範參照「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跑酷社(建工校區)經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凡退社之社員,即應繳還一切社團物品及器材;其使用之相關規範參照「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跑酷社(建工校區)器材出借管理辦法」。
第八章 - 收費及退費機制
第二十九條
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標準視該學期行事計畫及社員人數而定,須在幹部會議中議決,並在社員大會公佈之。
第三十條
凡繳交社費後,均不得要求退還社費。
第九章 -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社員大會通過,始能修增減之。
第三十二條
本社之所有活動均由各活動之執秘承辦、接洽,而執秘則由社長及組長級以上之幹部開會決定之。
第三十三條
本社解散應由全體社員五分之四以上連署或由社長召開社員大會討論。解散之決議經全體社員五分之四以上出席,
出席社員五分之四以上同意始解散。關於本社解散後社團財產,以下列原則進行處分:
一、依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之業務承辦老師指示進行處理。
二、關於相關處理流程,則由本校之業務承辦老師與社團輔導老師協同本社訂立辦法行之。
第三十四條
欲修改本章程,須經由社員大會全體社員三分之二連署召開社員大會,出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通過。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並呈請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核備,修正時亦同。